近日,據彭博報導稱,港交所最快在年內引進SPAC上市,預期6月份將就修改《上市規則》框架諮詢公眾意見,目標是年底允許SPAC在港交所上市。
港交所已準備引進SPAC模式。當前全球流動性充足,資金追逐高增長的新業務,中國香港是自由港,港交所適合先試先行,開展SPAC模式正是時機。但在中國內地資本市場嘗試還需謹慎。
由於SPAC模式是反向收購,對標的公司的評估,監管層難以像IPO那樣進行審查。被收購的標的公司大多是‘風口公司’,很難用傳統財務指標來評估,容易引發風險。在目前嚴控金融風險的背景下,中國內地股市還不宜很快引入SPAC模式。
港交所如果引入SPAC模式,需要對現有的借殼上市和IPO規則進行一定程度修改,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港交所如果接受SPAC,就應允許已上市公司清理完非現金資產和負債後,可以同樣作為SPAC進行借殼上市操作,但這與目前有關規定是不一致的。
SPAC成立時,大多已物色好收購標的,才會選擇SPAC上市,收購的前期準備工作大多已完成,因此操作起來效率非常高。但A股上市公司遵守的《公司法》尚無設立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的相關規定,因此在A股市場推行SPAC模式困難還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