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連續召開會議,邀請經濟、法律方面專家,以及部分煤炭、電力行業協會和企業,專題研究如何界定煤炭企業哄抬價格、牟取暴利的判斷標準。會議聽取了相關行業協會和企業近年來煤炭生產經營情況彙報,集中討論了促進煤炭行業與下游電力等產業協調可持續發展應保持的合理價格區間和利潤率水準,著重研究了認定煤炭企業哄抬價格、牟取暴利的具體認定標準和方法。
研究將煤炭納入制止牟取暴利的商品範圍,5500大卡動力煤坑口價格基準價(含稅)定為每噸440元人民幣,最高上浮20%,即528元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