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餘省規定高耗能企業購電溢價1.5倍

新一輪電價市場化改革啟動至今正好滿一個月。已有29個省份發佈相關通知,推進燃煤發電上網電價的市場化改革。其中10餘個省份明確高耗能企業購電價格為基礎電價的1.5倍。

自10月15日起實施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明確,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由燃煤觸發的電價市場化改革,對整個電力市場的影響是多方面的。他表示,對於火電企業來說,改革有利於建立市場化的電價形成機制,讓電價更好地反映電力供需形勢和成本變化,緩解火電企業成本高企的困境;對於下游用電企業來說,可以引導工商企業理性用電、綠色用電,在改善電力供需、保障安全供應的同時,助力雙碳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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