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發佈的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將「強化鄉村振興金融服務」單列為一項重要內容。
文件提出,對機構法人在縣域、業務在縣域、資金主要用於鄉村振興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大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支持力度,實施更加優惠的存款準備金政策。支持各類金融機構探索農業農村基礎設施中長期信貸模式。
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治理機制,穩妥化解風險。完善鄉村振興金融服務統計制度,開展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
中央強調了對農村金融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尤其是對農村金融知識教育、統計工作上的強調是前所未見的。要把鄉村納入金融業的主流目標客戶群體中,金融功能真正延伸到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