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SDR(特別提款權)機制改革
潘功勝提出,SDR作為超主權國際貨幣,能有效克服單一主權貨幣主導的弊端,增強全球流動性調節和危機救助能力。他建議優化SDR的分配和發行機制,增加常態化發行並擴大規模,以提升其作為全球公共品的職能。當前SDR主要用於危機應對,且採取一次性大額發行模式,未來需通過常態化發行增強靈活性,並擴大發展中國家在IMF的話語權,以推動國際貨幣體系改革。
2.人民幣國際化進展與責任
潘功勝指出,人民幣已成為全球第二大貿易融資貨幣、第三大支付貨幣,並在SDR貨幣籃子中佔據重要權重。他強調,無論是單一還是少數主權貨幣主導國際貨幣體系,相關國家需承擔相應責任,包括強化財政紀律、金融監管和結構性改革,以維護全球金融穩定。
3.中國金融監管能力提升
銀行業監管:中國系統重要性銀行的總損失吸收能力(TLAC)已全部達標,並全面實施巴塞爾協議Ⅲ,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為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障。
非銀行仲介機構監管:潘功勝指出,非銀行仲介機構(如影子銀行、金融科技平臺)在全球融資中占比上升,但存在穩定性弱、透明度低、杠杆率高等問題,需加強監管以防範系統性風險。
4.金融領域人工智慧監管挑戰
潘功勝強調,人工智慧在金融應用中的統一標準缺失是全球性難題。他呼籲加強國際合作,推動AI技術安全性和透明度的標準制定,並完善風險監控機制。這與市場監管總局近期發佈的《國家人工智慧產業綜合標化體系建設指南》相呼應,後者提出加快AI在算力平臺、大模型、安全治理等領域的標準研製。
例如,在金融場景中,需防範大模型的演算法幻覺、數據安全風險,並通過倫理治理框架避免技術濫用導致的不公平問題。
5.國際金融治理與合作
潘功勝主張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為核心構建多元高效的全球金融安全網,並支持經濟全球化與多邊貿易體制。他提到中國積極參與國際金融監管規則制定,例如推動《人工智慧能力建設普惠計》和《金融領域科技倫理指引》,強化跨境風險防控與倫理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