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內地銷售避孕藥品及用具,將依法徵收增值稅,不再享有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而最終消費者或需為此買單。
此相關政策引發了廣泛的熱議,不少網民認為,這是因內地生育率低迷,當局採取「谷生育」的做法。
在二零二五年,內地推出了育兒補貼制度,新生兒在三年內總共可獲得一萬零八百元人民幣的財政補貼。(視覺中國)
現時內地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避孕藥品和用具可免徵增值稅。然而,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第二十四條所列出的免徵增值稅項目,已不再包括「避孕藥品和用具」這一項。
免徵增值稅政策取消後,將直接影響避孕藥品和用具的生產及銷售企業。企業需要重新評估成本結構,調整定價策略,並可能面對市場競爭加劇的挑戰。隨着增值稅的徵收,避孕藥品和用具的市場價格或會上漲,進而增加消費者的購買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