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寶劍」出鞘
政府宣布以「土地收回條例」收回3幅私人土地用作資助房屋,引起坊間熱議。這條條例有超過100年歷史,惟政府一直以來都抗拒用,因為很多時候會涉及業主或發展商的反對,甚至會鬧上法庭,令到發展計劃充滿變數。
刊憲到項目落成要多久?
回歸後,政府曾經超過160次運用《收回土地條例》,主要用作基建工程,或者市建局重建項目,建公營房屋的個案則有13次,近10來更只有5次。數量之少可能源於漫長的過程,最近5次的個案,由刊憲到項目落成計算,平均需要7.1年,最長的個案是屯門欣田邨則花了足足9年。
今次會順利?
今次收回土地改建可能會比較順暢,因兩種優勢,其一像新鴻基地產隨即表明「樂意配合」,有助收回土地進行。另外,像今次十八鄉路近龍田村的土地為「祖宗地」,「祖宗地」在法例上不屬於任何一個人,買賣需要當區民政事務專員、以及所有持份男丁同意才能執行,故此發展商較難買入。但今次由政府「強行」出手,避免了中間繁複的過程,加快整過收地過程;
其二是今次3幅私人土地——粉嶺新運路近黃崗山、毗鄰粉嶺中心、位於元朗十八鄉路近龍田村的土地,及於元朗YOHO旁、元龍街與攸田東路交界的土地,主要用作停車場,估計不太需要平整,建築物亦較少,起樓難度、成本較少。不過,實際情況都要看政府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