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據證監會北京監管局網站的消息,北京證監局對聯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當中,2021年9月8日至9月18日北京證監局對聯想控股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公司定期報告披露不及時。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在香港聯交所披露時間早於境內交易所公司債券年度報告發佈時間;臨時報告披露不及時。
公司擬收購盧森堡國際銀行股權事項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時間晚於香港聯交所披露時間;個別子公司股權質押未在相關募集說明書及定期報告中披露;公司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往來界定不夠清晰,非經營性往來占款或資金拆借披露不准確。
同時,北京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2022年3月31日,你公司在香港聯交所發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佈》公告,但是該資訊未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同步披露。